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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案例评析 | 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要求拍卖工程受偿
一、案情简介建设单位为某实业公司,涉案工程为开平市某商住小区一期工程中部分住宅楼,实际施工人为刘某、李某,二人以第三人某公司的名义借用某建设公司、某集团公司的资质进行建设。2014年6月,某实业公司作为发包方(甲方)与作为名义承包方(乙方)的某建设公司、作为实际承包方(丙方)某公司签订《开平市某商住小区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同月12日刘某、李某收到《施工进场通知》后,依约入场施工;2015年11月刘某、李某
2023/07/12 -
道华案例评析 | 老一辈留下的房屋,为何如今拆迁引起纠纷?看法院如何判决
一、案情简介2007年,被告通知村民水湾要进行旧城改造,要求村民与被告签订旧村改造协议并进行搬迁,协助旧改项目进行,同时告知合作方为第三人。被告在与旧村改造协议时,明确告知村民:设计的新居住楼盘高约20多层,最高不会超过30层,计划共建7座楼房。2007年8月,刘树生与被告签订《水湾旧村改造协议书》1 份,同意将其水湾村号的居住房产面积358 77平方米及店铺性质的房产面积 28 04 平方米连同宅基地交由被告进行改造。2007 年1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施工场地被查封,承包人依法解除合同,施工场地及已完成的建筑拍卖后,施工人能否或优先受偿?
一、案情简介2017年11月14日,二十集团与某集团签订《施工合同》,由二十集团作为承包人承建位于深圳市××山区的产业园项目。2018年,二十集团与某集团又签订《补充协议一》,签约后,二十集团依约进行了施工,已完成了临时道路和出入口、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及约95%的基坑支护工程。2018年9月12日,二十冶集团突然收到人民法院《公告》,告知因某集团未依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清偿义务,项目施工用地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并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已经进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审计机关所做出的审计报告能否影响结算结果?
一、最高院裁判摘要1、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审计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因国家审计发生的法律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因此,在民事合同中,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而不能通过解释推定的方式,认为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已经同意接受国家机关的审计行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介入。2、在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结算协议确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承包人未依法取得相应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合同并非一律无效
一、案情简介2018年11月26日,周美玲(甲方)与馨睿居公司(乙方)签订《馨睿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丁细洪为该司的法定代表人。约定就XX9栋31A(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的工程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工程期限65天,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1月31日,工程造价暂定为15万元,单价包干。合同履行过程中,周美玲、馨睿居公司双方就全屋定制柜等装饰装修物的颜色、材质、设计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后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一审法院判决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为何二审法院予以驳回?
一、案情简介2017年12月,某建公司(乙方)与华某公司(甲方)签订了《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某建公司承包华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装修工程。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2018年11月,中建联公司(乙方)与华磊公司(甲方)签订《和解协议书》,载明:乙方自愿放弃原合同第7 2条约定的合同金额10%的质保金19100元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转包合同一审中均被认定为无效,发包人亦未退还质保金,二审胜诉认定合同有效,要求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案情简介2015年12月14日,某江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某业公司签订了《某某医院住宅楼景观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某业公司承包某某部队医院住宅楼景观步道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暂定326 13万元,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检验、包安全、包水、包电、包种植土、苗木包成活)。合同约定,未经发包方某江公司同意承包方某业公司不得将承包的任何部分分包。2016年5月4日,某江公司作为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备案合同和存档合同两个版本,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应以备案合同文本进行结算
一、裁判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关于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而不是指以存档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二、基本案情2003年3月
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