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成功案例| 工期延误、没有资质?道华工程律师团精细操作,确认合同有效,免除延误责任,全额追回工程款!
时间:2025-07-30 浏览量:
导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签订《脚手架分包合同》,约定工期7个月,申请人于2021年7月13日开工,2022年6月6日完成拆除,实际工期超期94天,双方因延期费用及结算问题产生争议。道华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团队通过分析合同内容,指出申请人提供的是脚手架租赁服务(含组装、维护及拆除),而非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性质应属租赁合同。仲裁委采纳租赁合同性质认定,确认合同合法有效,裁定被申请人支付全额工程款。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工程款,免除超期责任。
一、法院判决书
二、案情简介
案涉工程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一裁终局,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与申请人签订了《脚手架分包合同》,分包内容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外墙附着升降脚手架租赁、安装及拆除分包服务项目,合同工期7个月(不含春节),工期计算规则为爬架开始组装之日起至爬架开始拆除之日为止,约定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申请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结算要求工程施工全部按标准完成,并提交所有完善资料且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申请人于2021年7月13日开始组装爬架,2022年6月6日开始拆除爬架,超出合同约定工期94天,双方就签证费、延期费产生争议,被申请人迟迟不愿意结算工程款。
三、案件难点
1、施工方缺乏相应资质,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2、施工超期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
四、道华观点
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邹俊岳专业评估认为:
1、案涉合同第五条约定,申请人的基本工作内容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深化、运输、装卸车、现场保管、保养、拼装、调试、检测、提升、维护及检修、高空拆除、退场等。可以看出,申请人是依照图纸搭建脚手架交由被申请人使用、收益,并负责脚手架的保修检测等工作,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符合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双方应属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2、脚手架租赁需要根据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等施工进度而配合确定最终工期,本案中,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脚手架交由被申请人使用,使用期间,被申请人也从未向申请人提供脚手架存在任何质量或检测不合规的情形,可以确认,租赁超期并非因申请人原因所致。
五、案件结果
仲裁委认定本合同为租赁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正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应按照合同内容支付工程款。委托人获数十万工程款。
六、道华评析
道华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团邹俊岳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合同容易被认定为无效,主要源于施工资质缺失、转包或分包违规等常见法律风险。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司法解释,承包人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情形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往往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宣告合同无效。这不仅导致工程款追索困难,还可能引发质量责任纠纷。
在本案中,道华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团队精准识别合同性质,通过论证脚手架服务属于租赁而非建设施工,成功规避了资质门槛。这种策略性定性是避免合同无效的关键:租赁合同不涉及施工资质要求,仅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有效。仲裁委采纳此观点,不仅确认了合同效力,还全额支持了工程款诉求。
实践中,建议工程参与方在签约前严格审查合同主体资质及内容性质,并保留完整履约证据。道华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团队凭借此类精细化操作,在众多大宗工程纠纷中帮助客户化解风险,确保权益最大化。
七、相关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推荐
-
道华成功案例| 工期延误、没有资质?道华工程律师团精细操作,确认合同有效,免除延误责任,全额追回工程款!2025-07-30
委托人与分包方签订脚手架分包合同,因委托人无资质且工期超期3个月,双方就延期费及结算产生争议。深圳最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出合同实质为脚手架租赁服务。仲裁委采纳租赁合同定性,合同有效,裁决分包方支付全额工程款。
-
道华成功案例 | 承包人以未结算为由拒付工程款,道华工程律师充分举证,以微信聊天记录确认结算金额,法院判决支持2025-07-28
导语:一直以来针对工程未付款问题困扰着实际施工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在没有明确的书面结算的情况下,通过双方财务的微信沟通记录,明确了双方的结算金额,最终促使法院认定双方已经办理完成结算并且二审法院最终也驳回对方上诉,案件全面胜诉。一、法院判决书二、案情简介案涉工程为红山XX商业三期XX标段XX楼水电安装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被告将其承接的案涉工程交由原告进行施工,具体包括:强电、弱电、消防、通
-
道华成功案例 | 深圳地铁工程分包项目,道华工程律师突破“背靠背条款”远赴天津仲裁委员会,快速仲裁调解付清尾款2025-07-17
导语: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始终受到背靠背支付条款以及总包资金周转的问题,始终难以顺利地结算回款,本案中,当事人也是在完工交付满3年且质保期也届满的情况下仍然无法顺利收回款项。并且在多次向对方主张付款后,对方以未收到业主付款为由拒绝进行支付,经多次催告无果后,当事人选择提起仲裁,经由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邹律师指导,顺利在仲裁阶段达成和解,并且由对方承担全部的仲裁成本,帮助当事人顺利实现快速回款诉求。一、
-
道华成功案例 | 广东东莞发包方拒付工程尾款,道华专业工程律师成功为承包人追回工程款及违约金近400万元2025-07-16
导语: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委托人与被告就某项目签订4份施工合同及2份补充协议,涵盖公区大堂、电梯厅、样板房、物业办公室等装饰装修工程。原告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但被告拖欠工程款,委托人与被告多次沟通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代理此案。在接手案件后,道华律师迅速组建专业团队,仔细查阅大量的合同文件、施工记录、往来函件,指导委托人收集证据材料,制定有效可行的诉讼方案,最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