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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案件评析|离婚案件,不了解另一方财产状况怎么办?深圳婚姻律师给你讲法论道
孙某与李某结婚后一直在家照顾家庭,李某每月给孙某家庭开支,但从未向孙某公开过自身财产情况。 后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孙某起诉离婚,但李某却说每月收入均用于家庭开支,已无其他资产。家庭主妇孙某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因此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
2023/07/10 -
道华案例评析丨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自书遗嘱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在遗产继承人的范围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享有继承权是根据亲属血缘关系来进行确定的,但实际上也有一些是不具有自然血缘关系也可以进行继承,继子女可以继承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今天的案例就是关于继子女继承问题,之所以产生纠纷就是因为自书遗嘱的法律问题没有
2023/07/12 -
道华案例评析丨抚恤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其分配范围应当如何确定
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其性质与遗产不同,其在分割前为继承人的共有财产。扣除实际花费的丧葬费用后,酌情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对尽赡养义务多及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生活困难、条件较差的可以多分。一、案情简介朱大(化名)、朱二(化名)系被继承人朱某之子,朱某与饶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共生育七名子女,朱某与饶某的父母都先于朱某与饶某死亡,饶某已经于2014年3月23日去世。
2023/07/12 -
道华案例评析 | 房屋买卖合同处处是坑,购房者只能哑巴吃黄连?看道华律师如何不战而屈人之兵帮购房者成功退房
一、案情简介2021年2月1日,委托人(某文化公司)与某置业公司、某股份公司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于2021年6月30日交付,另外,根据售楼处现场销售人员介绍和相关网络宣传资料显示,开发商承诺房屋以精装修交付。2021年6月30日,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委托人只提供毛坯房,并且让委托人与其指定的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协议,装修协议中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当委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丨生前赠与不符合法定要件,千万房产成为遗产进行分割
案情简介刘某前妻黄某病逝;黄某与其前夫生育杨某1和杨某2两个子女,后双方离婚。刘某与黄某经人介绍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刘某与黄某签订《合同协议书》一份,其中载明刘某与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给儿子杨某2购买的房屋是用黄某个人财产所购买,刘某包括刘某的子女不能占有。后黄某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位于深圳市某区成套住房一处,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黄某,建筑面积169
2023/07/28 -
道华案例评析丨代书遗嘱效力瑕疵,房产继承产生纠纷,遗嘱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案情简介被继承人刘某林与刘某琴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三子,长子刘某1、次子刘某2、三子刘某3。刘某林先去世,享年87岁。刘某琴后去世,享年84岁。刘某林名下有位于深圳市某区房屋一套。刘某林生前与刘某琴共同立下代书遗嘱一份,内容为:立遗嘱人:刘某林。刘某琴。我们俩系夫妻关系,我们膝下共有三名儿子。刘某3系我们的三儿子。为了解决子女继承遗产问题,避免遗产继承纠纷,经我们老两口商量,并由张某2、张某1二人为见证
2023/07/28 -
道华案例评析 | 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遗产?
案情简介纪某与张某为夫妻,婚后生育三个子女。纪某早年离世,张某于2021年去世,纪某、张某的父母也均早于其二人死亡。张某生前作为深圳市某公司股东,因其股东资格享有1350股的股权,每年会发放股金红利。经法院向深圳市某公司调查核实,深圳市某公司出具证明,确认张某在深圳市某公司享有股权1350股,2021年及2022年发放股金红利各135000元,共计270000元,现暂存于深圳市某公司未发放。纪某3支取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纪
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