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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成功案例 | 十年婚姻丈夫坚决离婚,道华律师接受妻子委托,帮助双方解决矛盾,维系家庭稳定
一、案情简介你说破镜没办法重圆,我说一日夫妻百日恩。2007年,陈女士和钟先生在老家经亲戚介绍相识,彼时陈女士28岁、钟先生31岁。两人四个月后开始相恋,并于200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陈女士和钟先生感情颇好,虽谈不上你侬我侬倒也是宜室宜家,两人在老家购买了一套价值37万元的房屋,并在2014年生下一名女儿。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双方商量后决定到深圳发展。于是2017年,钟先生先来到深圳宝安区某
2023/07/05 -
道华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全权代理中山汇德丰房产开发总包建筑工程纠纷案,成功追回工程款超1亿元
一、案情简介广东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与中山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某房地产公司将总建筑面积约为35990 22平方米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1557 3平方米的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交给工程公司承建,暂定合同价款为65000000元,下浮率为2%。合同第二部分第十九条约定涉案工程全部结构封顶后,按审定款额的70%支付承包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如期开
2023/07/07 -
道华成功案例 | 妻子火爆脾气闹离婚,道华律师介入发现问题所在助和好
一、案情简介张女士与张先生系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同事,双方在行业的上下链条,因工作原因相识、相知、相恋,后登记结婚并申请了深圳市人才保障房,双方育有一子。婚后,夫妻二人、孩子及张先生父母共同居住。2022年7月某日,张女士带着儿子来到律所咨询离婚纠纷法律服务,坚决要求起诉离婚,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首席律师唐云虹和钱欣欣接待了张女士。根据张女士的陈述,其与张先生在四川老家登记结婚,婚生子小张在2022年12月年满
2023/07/12 -
道华案例评析 | 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价款,但不得随意扩大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一、案情简介机场集团公司因与金东海公司、市政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机场集团公司为发包人,金东海公司为实际施工人,机场集团公司并不知晓其存在。在与市政总公司结算完价款后,机场集团公司被金东海公司起诉, 称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涉案工程已经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要求作为发包人的机场集团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及工程其他款项。二、一审争议焦点一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其他债权人在对发包人强制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在未超过除斥期间情况下,依法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一、裁判要点 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过除斥期间的,视为承包人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以承包人起诉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过除斥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基本案情 2012年9月17日,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与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XX会展中心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XX
2023/07/13 -
道华案例评析 | 如何正确防范深圳绿本小产权房交易风险
一、案情简介1982年1月13日,原告与其配偶黄X登记结婚。1991年9月21日,新安镇建设委员会向原告颁发《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审批同意原告在后瑞村兴建一栋三层半的住宅,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平方米。1992年9月15日,涉案位于新安镇后瑞村自建住宅经宝安县人民政府核准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粤房字第××号,登记权利人为原告100%份额,建筑面积315平方米,房屋性质为自建-私人住宅,土地所有权
2023/07/20 -
道华案例评析 | 深圳绿本小产权房交易风险评析
一、案情简介2003年1月8日,林X来、林X音作为权利人对涉案房产进行了深圳市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的申报。2013年4月18日,林X来、林X音作为甲方(卖方),李X勤、李X贤作为乙方(买方),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甲方自愿将位于宝安区XX街道XX社区XX坊81号房产转让给乙方。2013年4月19日,林X来、林X音出具《收条》,表明收到涉案房屋的转让款114万元。双方确认李X勤、李X贤已经于2013年4月19日支付了房屋转让
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