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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案例评析丨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照顾义务,却又存在着隐匿财产的行为,其他继承人应当怎么办?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

一、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因患肺癌2015年起一直住院治疗、化疗,期间一直由原告陪伴照顾,后于2017年5月7日去世,生前未婚也未生育、收养子女。被继承人2015年10月10日立下自书遗嘱,2016年5月26日再次立下自书遗嘱,去世后被继承人的诉争房产全部留给原告所有、身后事由原告安排。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原告依法继承被继承人位于深圳市××宝××的房屋;2、判令被继承人名下银行存款由原告领取、归原告所有;3、判决原告为被继承人保险单的受益人。

二、审理过程

法官认为:

1、2015年10月10日遗嘱中“我的身后事一切交由弟弟安排、处理”的意思,结合上下文,本院认为是由原告代为协调、办理之意,而并非由原告单独继承遗产;

2、案涉房产尚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故本案对该房产不作处理,当事人须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3、原告提交了两份落款为被继承人的遗嘱且未作合理说明,作为遗产的保管人,未妥善保管遗产,有隐匿财产的故意。故本院按照法定继承对于本案处理的财产平均分割,即原告须向被告一、被告二分别支付118895元分割款(356685.58元/3);

4、保险单的受益人为“法定”,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时受益人即取得保险金所有权。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受益人即本案原告、被告一、被告二三人(人均份额为1/3)。

三、律师评析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继承人是否对被继承人尽到了照顾义务、被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等,均是极为重要的,本案中,原告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但却也存在着故意隐匿财产的过错。故在继承过程中,应当重点注意:

1、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明确遗产的分配,避免造成分配不明,导致分配不明的部分财产按照法定方式继承;

2、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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